广东名成律师事务所前身为东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 成立于1991年,是东莞市最早成立的两家律师事务所之一。东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原为东莞市司法局直属的国有律师事务所,2001年初,根据律师行业改革的政策要求,整体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改用现名。名成所的办公场所设于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大道188号新华大厦10楼、11楼、12楼,办公场所达2500平方米左右。
名成所是一家集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代理、知识产权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名成所大部分执业律师均毕业于国内知名高校,部分律师还拥有法院、银行、大型企业等不同行业的长期工作经验。执业律师刻苦的求学经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名成所能够为客户提供高素质服务的内在保证。
名成所自成立以来,一直奉行“文明、公平、奉献、真诚”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历经近三十年的发展,名成所已经成为一家以“管理严谨,业务精湛”著称的律师事务所。名成所建立了严格的服务质量投诉监督制度,并设有专职的投诉监督部门,在长期执业旅程中,名成所及名成所的执业律师均未曾受到过客户的投诉,亦未曾受到过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