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成所金融业务服务团队
金融业务服务团队系为更好地服务银行及其他金融企业而成立的业务部门,是由所内具有丰富的金融业务执业经验的律师和助理组成的专业团队,主要为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相关金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1、商业银行日常法律事务
2、各类融资担保法律事务
3、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事务
4、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交叉融合类法律事务
5、收购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包法律事务
6、融资租赁法律事务
7、互联网金融业务法律事务
8、其他金融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
1、某银行诉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近2亿元,由抵押人提供一处大型物业作抵押担保。抵押人为达到阻止银行今后顺利处置抵押物,增加收益,在法院对抵押物进行财产保全后仍将抵押物进行大肆改造并出租给多个小租户。经考虑如通过诉讼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行为时间过长、成本高,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后代理律师经到现场了解抵押人改造的情形,判断抵押人的改造应无施工许可手续,且抵押人已涉嫌改变抵押物原有用途,故建议银行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反映该情况并要求予以处理,以制止抵押人的违规改造行为。银行采用该建议迅速向当地主管部门反映该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很快予以回应,立即责令现场停止施工并对抵押物改造现场进行围蔽,使抵押物不被继续违规改造用于出租使用,取得良好的代理效果。尽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法律关系清晰,但如遇特殊情形,也需代理律师审时度势,综合采取法律措施,以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某证券公司诉某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近5亿元。该案在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利用管辖权异议程序,恶意拖延诉讼进度,严重影响某证券公司对质押股票的处置。后经代理人多次积极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让承办法官了解债务人恶意拖延可能对某证券公司债权造成的危害,后法院较快的驳回了债务人的异议,取得较好的代理效果。积极与案件承办法官沟通,努力推动案件进程,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